不等式 02 不等关系与不等式

1. 不等关系的概念

在现实生活和数学问题中,存在着大量的不等关系。例如,两个人的身高不同、两个物体的重量不一样、两个数的大小有差别等。不等关系是通过比较两个量而产生的,用符号“\(>\)”(大于)、“\(<\)”(小于)、“\(\geq\)”(大于或等于)、“\(\leq\)”(小于或等于)来表示。

比如,小明的身高是\(180cm\),小红的身高是\(165cm\),那么就可以表示为小明的身高\(>\)小红的身高。

2. 不等式的定义和表示

定义:用不等号(\(>\)、\(<\)、\(\geq\)、\(\leq\)、\(\neq\))连接两个数或代数表达式的式子叫做不等式。

例如,\(3x + 2>5\),\(x^{2}-1\leq0\),\(a + b\neq c\)等都是不等式。不等式中的数或字母代表的数是有一定取值范围的,这个取值范围叫做不等式的解集。

不等式的解与解集:

能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叫做不等式的解。例如,对于不等式\(x - 1>0\),\(x = 2\)是它的一个解,因为当\(x = 2\)时,\(2 - 1 = 1>0\),不等式成立。

一个含有未知数的不等式的所有解,组成这个不等式的解集。例如,不等式\(x - 1>0\)的解集是\(x>1\),这意味着所有大于\(1\)的数都是这个不等式的解。

3.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

性质1:不等式两边加(或减)同一个数(或式子),不等号的方向不变。

用字母表示为:如果\(a>b\),那么\(a + c>b + c\);\(a - c>b - c\)。例如,已知\(5>3\),那么\(5+2>3 + 2\)(即\(7>5\)),\(5-1>3 - 1\)(即\(4>2\))。

性质2:不等式两边乘(或除)同一个正数,不等号的方向不变。

用字母表示为:如果\(a>b\),\(c>0\),那么\(ac>bc\);\(\frac{a}{c}>\frac{b}{c}\)。例如,已知\(4>2\),当\(c = 2\)时,\(4\times2>2\times2\)(即\(8>4\)),\(\frac{4}{2}>\frac{2}{2}\)(即\(2>1\))。

性质3:不等式两边乘(或除)同一个负数,不等号的方向改变。

用字母表示为:如果\(a>b\),\(c<0\),那么\(ac<bc\);\(\frac{a}{c}<\frac{b}{c}\)。例如,已知\(4>2\),当\(c=-2\)时,\(4\times(-2)<2\times(-2)\)(即\(-8 < - 4\)),\(\frac{4}{-2}<\frac{2}{-2}\)(即\(-2 < - 1\))。

4. 比较两个数或式子的大小

作差法:

基本原理是:若\(a - b>0\),则\(a>b\);若\(a - b = 0\),则\(a = b\);若\(a - b<0\),则\(a<b\)。例如,比较\(x^{2}+1\)和\(2x\)的大小,可以作差\((x^{2}+1)-2x=(x - 1)^{2}\)。因为\((x - 1)^{2}\geq0\),所以\(x^{2}+1\geq2x\),当且仅当\(x = 1\)时取等号。

作商法:

当\(a\)、\(b\)同号(同为正或同为负)时,若\(\frac{a}{b}>1\),则\(a>b\);若\(\frac{a}{b}=1\),则\(a = b\);若\(\frac{a}{b}<1\),则\(a<b\)。例如,比较\(\frac{3}{4}\)和\(\frac{5}{7}\)的大小,\(\frac{\frac{3}{4}}{\frac{5}{7}}=\frac{3}{4}\times\frac{7}{5}=\frac{21}{20}>1\),所以\(\frac{3}{4}>\frac{5}{7}\)。

5. 不等式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

例如,在购物时,有不同的套餐选择。某超市有两种购物卡,A卡充值\(100\)元送\(10\)元,B卡充值\(150\)元送\(30\)元。设购物金额为\(x\)元,使用A卡后的实际花费为\(y_{A}=100 +(x - 110)\)(当\(x>110\)时),使用B卡后的实际花费为\(y_{B}=150+(x - 180)\)(当\(x>180\)时)。要比较哪种卡更划算,就可以通过比较\(y_{A}\)和\(y_{B}\)的大小来确定,这就需要用到不等式的知识。通过解不等式\(y_{A}<y_{B}\),可以得到在一定购物金额范围内哪种卡更实惠。

数学基础 - 中初数学、高中数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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