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晋·嵇康

嵇(jī)康(公元223年-262年,一作公元224年-263年),字叔夜,谯郡铚(今安徽濉溪县)人,魏晋时期著名文学家、思想家、音乐家,与魏晋名士阮籍、山涛、向秀、刘伶、王戎及阮咸并称为“竹林七贤”。

1. 生平经历:

幼年成长:嵇康出生于公元223年,年幼时父亲嵇昭就去世了,由母亲孙氏和哥哥嵇喜等抚养长大。他自幼聪颖,勤奋好学,尤其喜欢读道家著作《老子》《庄子》。成年后,嵇康身量挺拔,容貌出众,气质不凡,但并不注重打扮。

婚姻与官职:二十五六岁时,嵇康结婚,娶曹魏宗室女为妻,后被授官为中散大夫。不过,他对仕途名利并不热衷,全家搬迁到山阳县(今河南焦作云台山一带),并在此隐居多年。

拒绝出仕与交游:魏正始十年(249年),司马氏大权独揽,嵇康不愿归顺司马家族,拒绝出仕为官。他常与阮籍、山涛等竹林七贤在竹林中喝酒、纵歌、清谈。

遭遇迫害:魏元帝景元三年(262年),嵇康因好友吕安的事受到牵连。吕安的哥哥吕巽奸淫了吕安的妻子,吕安被吕巽诬告不孝而入狱,嵇康为吕安作证也被关入狱中。此时,与嵇康素有恩怨的钟会趁机向司马昭进言陷害嵇康,司马昭下令判处嵇康、吕安死刑。曾有三千名太学生为其求情免罪,邀请嵇康去太学任职,但未奏效,嵇康最终从容就戮,享年四十岁。

2. 思想主张:

宇宙观:吸收了汉人的阴阳五行之说,沿用哲学本体的概念太素,认为太素之后,阴阳两分,两者相错而成五行,由此演化人类万物,而万物之中又有气的作用,气的盛衰推进物的演变。

社会治理观:推崇道家清静无为的政治思想,认为社会应处于君静于上、清静无为,臣处于下、顺应君主,群生安逸、自求多福的状态,君主不应干扰民众的志向和生活。他曾写《太师箴》,从道家独特的政治思想和历史观出发对当世君王加以警醒。

人生处事观:主张触情而行、率真自然,不满当时崇尚名教的社会环境,不屑于用礼法推崇的德行来赢得世人赞誉,而是率性自然、任性而为。提出以“是非与公私”的标准来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为“善”。

养生观:著有《养生论》和《答难养生论》,主张形神兼养、表里相济;去欲顺性,清虚静泰;呼吸吐纳,防微杜渐。

3. 文学艺术成就:

文学方面:嵇康精通多种文体,诗歌风格峻切而清丽雅润。其作品多表达对现实的不满和对自由的追求,如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,以幽默讽刺的手法表达了自己坚决拒绝做官、不愿与司马氏同流合污的态度;《幽愤诗》则是他在狱中所写,抒发了自己的冤屈和悲愤之情。

音乐方面:著有《声无哀乐论》,认为作为自然产物的乐音,不会因为人的爱憎哀乐而改变。他长于音律,善鼓琴,曾作《琴赋》,对琴的音色、演奏技巧等进行了详细的描写。其代表作《广陵散》是中国古琴名曲中具有杀伐之气的曲子,嵇康临死前弹奏此曲,使之成为绝响。

4. 历史评价:

冯友兰曾以“天真烂漫,率性而行;思想清楚,逻辑性强;欣赏艺术,审美感高”评价嵇康。

嵇康在当时及后世都具有很高的声誉,他的文学、音乐作品以及思想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尤其是在魏晋玄学和文学艺术的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。但他的刚正不阿、不与权贵同流合污的性格也为他带来了杀身之祸,令人惋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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