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下第9课:改革开放

一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

(一)背景

1. 农村经济体制的困境

人民公社体制下,农村生产关系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。人民公社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,生产资料公有,统一经营、统一核算、统一分配。这种体制导致农民缺乏生产积极性,生产效率低下,农村经济发展缓慢。

农民生活贫困,温饱问题难以解决。由于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,“干多干少一个样,干好干坏一个样”,农民的劳动成果与自身利益脱节,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。

(二)实施过程

1. 小岗村的首创

1978年,安徽凤阳小岗村的18位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,率先实行分田包产到户,自负盈亏。他们签订了秘密契约,将集体土地分到农户,由农户自主经营,这一举措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经营模式。

2. 逐步推广

小岗村的做法取得了显著的增产增收效果,得到了中央的肯定。随后,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农村逐步推广开来。这种制度下,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,但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,可以自主安排生产,在完成国家的税收和集体的提留后,剩余产品归自己所有。

(三)意义

1. 调动农民积极性

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。农民成为生产的主人,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生产,多劳多得,他们对土地投入更多的劳动和精力,努力提高农业产量。

2. 解放农村生产力

这一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,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。粮食产量大幅提高,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国的温饱问题,也为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。例如,随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,农村开始出现剩余劳动力,这些劳动力逐渐向乡镇企业和城市转移,推动了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。

3. 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

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,它打破了旧的农村经济体制,为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。此后,农村的产业结构逐步调整,农产品市场日益繁荣,农村经济走向了快速发展的道路。

二、深圳等经济特区的建立

(一)建立背景

1. 改革开放的战略需求

改革开放初期,中国需要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对外交流的窗口。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脱节,缺乏活力。建立经济特区可以吸引外资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,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
当时国际形势有利于中国开展对外经济合作。20世纪70年代末,国际上许多国家对与中国开展经济合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,中国也希望利用这一机会,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。

(二)特区建立过程

1. 深圳特区的建立

1980年,深圳、珠海、汕头和厦门被设立为经济特区,其中深圳是最早建立且最具代表性的经济特区。深圳原本是一个小渔村,在设立经济特区后,国家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,如税收优惠、土地使用优惠等。

深圳吸引了大量的外资企业入驻,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,迅速发展起来。在短时间内,深圳从一个落后的小渔村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大都市,高楼林立,经济繁荣。

2. 特区的发展模式与特点

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。在经济特区内,以市场调节为主,对外商投资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,如减免关税、简化审批手续等。特区企业享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,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。同时,特区注重基础设施建设,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。

(三)意义

1. 对外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

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,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决心和成果。通过特区,世界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潜力。同时,特区也是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,许多新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模式首先在特区试行,成功后再向全国推广。

2. 带动区域经济发展

深圳等经济特区的发展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。特区的产业辐射效应促使周边地区发展配套产业,形成产业集群。例如,深圳的电子产业发展带动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电子零部件生产、组装等相关产业的繁荣,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。

3. 推动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

经济特区的建立加快了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进程。通过与外资企业的合作,中国企业学习到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,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。同时,特区的对外贸易不断发展,使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。

三、国有企业改革

(一)背景

1. 国有企业的困境

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面临诸多问题。国有企业缺乏自主权,生产计划由国家下达,企业不能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。企业经营机制僵化,内部管理效率低下,人员冗余,负担沉重,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低下,缺乏市场竞争力。

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面临挑战。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,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等新兴经济力量不断崛起,国有企业如果不进行改革,将难以在市场经济中立足。

(二)改革过程

1. 扩大企业自主权阶段(1978 - 1984年)

改革初期,主要是扩大国有企业的自主权。国家开始尝试给企业一定的生产经营决策权、产品销售权和利润留成权等。例如,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后,可以自主生产部分产品并自行销售,企业可以留存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自身发展。这一阶段初步改变了企业完全依赖国家计划的状况。

2.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阶段(1985 - 1992年)

企业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。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承包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承包内容包括上缴利润、技术改造任务等。通过承包经营,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经营活力,提高了经济效益。但承包制也存在一些问题,如短期行为等。

3.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(1993年 - )

1993年开始,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按照“产权清晰、权责明确、政企分开、管理科学”的要求,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。通过股份制改革,将国有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,实现产权多元化,建立起科学的企业治理结构。

(三)意义

1. 提高企业竞争力

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,提高生产效率,降低生产成本。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,在国内外市场上能够与其他企业竞争。

2. 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

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改革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关键意义。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了政企分开,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,这有助于完善市场机制,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。

3. 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

改革后的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提高,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着主导作用,保障了国家经济安全和稳定发展。

历史基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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