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下第5课:三大改造

一、农业、手工业合作化

(一)农业合作化

1. 背景

个体农业的局限性:新中国成立初期,我国的农业是分散的、个体的小农经济。个体农户生产规模小,生产工具简陋,缺乏资金和技术,难以抵御自然灾害,也不能满足国家工业化建设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。例如,一家一户的农民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,在遇到旱灾、水灾时往往束手无策。

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求: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,国家开始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。工业化需要农业提供大量的粮食、原料,同时也需要广大农村为工业产品提供广阔的市场。因此,有必要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将个体农业转变为集体农业,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。

2. 过程

互助组阶段(1951 - 1953年):这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形式。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,组成临时互助组或常年互助组。互助组主要是在生产劳动方面进行互助合作,如换工、共同使用农具等。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,解决了一些农户劳动力不足或生产工具缺乏的问题。

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(1953 - 1955年):在互助组的基础上,开始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,社员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作价入股,由合作社统一经营。合作社按照社员的劳动和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份额进行分配,这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。

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(1955 - 1956年):1955年下半年开始,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,迅速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。高级社取消了土地分红,实行完全的按劳分配。农民的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,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。到1956年底,全国绝大多数农户参加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,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。

3. 意义

农业生产的发展:农业合作化实现了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有利于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、推广农业新技术等。例如,一些大型水利工程得以修建,改善了灌溉条件,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,使农业生产得到发展,粮食产量有所提高。

为工业化奠定基础:农业合作化使国家能够按照计划对农产品进行收购和调配,保证了工业化建设对粮食和原料的需求。同时,农业合作化也为工业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农村市场,促进了工业和农业的相互支持,推动了国家工业化的进程。

(二)手工业合作化

1. 背景

个体手工业的特点与问题:个体手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比重,它具有分散、落后、规模小、技术保守等特点。个体手工业者大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,资金有限,设备简陋,生产效率低下。而且,由于市场竞争激烈,个体手工业者在原料采购、产品销售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,难以实现扩大再生产。

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:为了改变个体手工业的落后状况,提高生产效率,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,必须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,引导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。

2. 过程

手工业供销小组(1953年以前):这是手工业合作化的初步形式。手工业者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,通过签订供销合同,建立起供销关系。供销小组主要解决了手工业者在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的困难,但生产仍然是分散进行的。

手工业供销合作社(1953 - 1955年):在供销小组的基础上,发展为手工业供销合作社。手工业者除了在供销方面合作外,开始有部分生产资料的公有化,生产上也有了一定的协作关系,但生产资料仍归个人所有。

手工业生产合作社(1955 - 1956年):1955年下半年开始,手工业合作化进入高潮,手工业者纷纷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。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,生产资料完全归集体所有,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核算、按劳分配。到1956年底,基本上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。

3. 意义

提高生产效率与传承技艺:手工业合作化提高了生产效率,实现了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。通过合作化,手工业者可以集中资金购买设备、改进技术,提高产品质量。同时,合作化也有利于传统手工艺的传承和发展,许多传统的手工艺在合作化的组织形式下得到保护和发扬。

纳入社会主义经济体系:手工业合作化使个体手工业纳入社会主义经济体系,有利于国家对手工业生产进行计划指导和管理,保证了手工业生产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协调发展。

二、公私合营——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

1. 背景

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两面性:新中国成立初期,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的比重。资本主义工商业既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,如在增加就业、促进商品流通、发展生产等方面发挥作用;又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,如存在剥削工人、唯利是图等现象,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存在矛盾。

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: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推进,需要将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社会主义经济体系,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体要求。同时,通过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,可以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政权,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。

2. 过程

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(1949 - 1953年):这一阶段主要采取加工订货、统购包销、经销代销等形式。国家通过与私营企业签订合同,控制了私营企业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环节,使私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。例如,国家对一些纺织厂实行加工订货,企业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生产,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。

个别企业公私合营(1954 - 1955年):在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基础上,开始进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。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,派干部进入企业参与管理,企业的生产资料由私有变为公私共有。公私合营企业按照“四马分肥”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,即国家所得税、企业公积金、工人福利费、资方红利四个部分。

全行业公私合营(1956年):1956年初,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。国家对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,定股定息。资本家将生产资料交给国家,国家按固定的股息率,每年发给资本家5%的定息。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实现,标志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。

3. 意义

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:公私合营的完成,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,标志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。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,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。

民族资产阶级的改造: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过程中,也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了改造。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,使民族资产阶级中的绝大多数人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,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成功实践,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。

三、三大改造的意义

1. 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

三大改造的完成,标志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,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。从此,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,这是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。

2. 经济结构的根本转变

三大改造使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转变,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。这种经济结构的转变有利于国家对经济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,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。

3. 社会阶级关系的重大变革

在三大改造过程中,农民、手工业者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属性发生了变化。农民和手工业者由个体劳动者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劳动者,民族资产阶级由剥削者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。这种社会阶级关系的重大变革,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
历史基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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