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传·臧僖伯谏观鱼
《臧僖伯谏观鱼》原文:
春,公将如棠观鱼者。臧僖伯谏曰:“凡物不足以讲大事,其材不足以备器用,则君不举焉。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。故讲事以度轨量,谓之‘轨’;取材以章物采,谓之‘物’。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。乱政亟行,所以败也。故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农隙以讲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归而饮至,以数军实。昭文章,明贵贱,辨等列,顺少长,习威仪也。鸟兽之肉不登于俎,皮革、齿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于器,则君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川泽之实,器用之资,皂隶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”
公曰:“吾将略地焉。”遂往,陈鱼而观之。僖伯称疾不从。
书曰:“公矢鱼于棠。”非礼也,且言远地也。
《臧僖伯谏观鱼》译文:
春天,鲁隐公准备到棠地观看渔民捕鱼。臧僖伯进谏说:“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讲习祭祀、军事等大事上,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,那么,国君就不要亲自去接触它。国君是把民众引向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人。所以,讲习大事以法度为准则进行衡量,叫做‘轨’;选取材料制作器物以显示它的文彩,叫做‘物’。事情不合乎轨、物,叫做乱政。屡屡乱政,这就是所以败亡的原因了。所以,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的狩猎活动,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,并(借这个机会)讲习军事。每三年演练一次,回国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。并要到宗庙进行祭告,宴饮庆贺,清点军用器物和猎获物。(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,)要(使车马、服饰、旌旗等)文彩鲜艳,贵贱分明,等级井然,少长有序: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啊!鸟兽的肉不能拿来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,皮革、牙齿、骨角和毛羽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,这样的鸟兽,君主就不会去射它,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啊!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,一般器物的材料,这都是仆役们去忙活,有关官吏按职分去管理的事,而不是君主所应涉足的事。”鲁隐公说:“我准备到那里去巡视。”于是就去了(棠地),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,他在那里观赏。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。《春秋》上说:“隐公在棠地陈设渔具。”(这是说他棠地观鱼这一行为)不合礼法啊,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。
《臧僖伯谏观鱼》讲解:
背景:
此事件发生在鲁隐公五年(公元前 718 年)。当时的鲁国,国君的行为受到严格的礼制规范约束,国君的一举一动都被视为国家政治的象征。鲁隐公作为鲁国的国君,其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受到国内贵族和臣民的关注。
人物分析:
臧僖伯:他是鲁隐公的谋臣,也是鲁国的重要贵族。他恪守传统的礼制,对国君的行为有着严格的要求。他认为国君应当专注于国家的大事,如祭祀、军事等,而不应该参与一些不符合身份的活动。从他的谏言中可以看出他对礼制的尊重和维护,以及对国家政治秩序的关注。他的进谏体现了他的忠诚和责任感,但也反映出他的思想较为保守,过于拘泥于传统的礼制规范。
鲁隐公:从他不听臧僖伯的劝谏,坚持要去棠地观鱼可以看出,他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主见,可能对传统的礼制规范并不完全认同,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想要突破这些规范的束缚。然而,他的行为也显示出他缺乏足够的政治智慧和判断力,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国内贵族和臣民的不满,对国家的政治稳定产生潜在的影响。
主题思想:
这篇文章反映了春秋时期的“礼”制思想,强调了国君的行为应当符合其身份和地位,不能随意违背礼制规范。国君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统治秩序,因此必须以身作则,遵循礼制。
写作手法:
以“礼”为核心:全文紧紧围绕“礼”字展开,臧僖伯的谏言从“轨”和“物”的定义出发,阐述了什么是符合礼制的行为,什么是乱政,强调了国君应当遵循礼制的重要性。这种以“礼”为核心的论述方式,使文章的主题明确,逻辑严密。
对比手法:文章中通过对国君应当从事的活动(如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等军事演习和祭祀活动)与观鱼这种不符合礼制的活动进行对比,突出了观鱼行为的不当之处,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。
语言简练:《左传》的语言简洁明了,用词准确。在这篇文章中,臧僖伯的谏言言简意赅,却能够深刻地表达出他的观点和主张,体现了《左传》的语言特点。
《左传·臧僖伯谏观鱼》考点:
1. 文学常识:
作品出处:该篇出自《左传》,需了解《左传》是我国第一部叙事详细的编年体史书,在文学和史学上都有重要地位。对《左传》的基本信息、写作特点、历史价值等要有一定的认识。
作者及背景:《左传》的作者一般认为是左丘明,但存在争议。了解这篇文章所反映的春秋时期的历史背景、政治制度、社会文化等,有助于理解文章的内涵。例如,春秋时期等级森严,国君的行为受到诸多礼制的约束。
2. 字词解释:
实词:如“如”,文中“公将如棠观鱼者”的“如”是“前往、到”的意思;“举”,“凡物不足以讲大事,其材不足以备器用,则君不举焉”中的“举”指“行动、做”;“度”,“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”中的“度”是“衡量”的意思;“章”,“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”中的“章”解释为“显示、彰显”;“射”,“鸟兽之肉不登于俎,皮革、齿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于器,则君不射”中的“射”是“射猎”的意思;“略”,“吾将略地焉”中的“略”意为“巡视、巡查”。
虚词:“之”“焉”“以”等虚词在文中多次出现,需要掌握它们的不同用法和意义。例如“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”中的“之”起到连接修饰语和中心语的作用;“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”中的“之”用于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独立性。
3. 句子翻译:
“凡物不足以讲大事,其材不足以备器用,则君不举焉。”翻译为:凡是一种东西,不能够用来演习大事,它的材料不能够用来做器用,那么,国君就不要去理会它。
“若夫山林川泽之实,器用之资,皂隶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”翻译为:至于山林、川泽的物产,把它们取来做日用品,那是贱役的小事,有关官吏的职责,不是国君要亲自过问的。
4. 内容理解:
主旨把握:理解文章的中心思想,即强调国君应当遵循礼制,专注于国家大事,不能随意参与不合乎身份的活动。臧僖伯谏观鱼,表面上是反对鲁隐公去观鱼,实质是维护等级制度和礼制的尊严。
人物分析:分析臧僖伯和鲁隐公这两个人物的形象特点。臧僖伯恪守礼制、忠诚正直,对国君的行为严格要求;鲁隐公虽有一定的主见,但在面对劝谏时,表现出了缺乏政治智慧和对礼制的敬畏不足。
事件意义:探讨这一事件所反映的历史意义和现实启示,思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下,人们对领导者行为规范的要求以及制度的重要性。
5. 写作手法:
以“礼”为核心的论述:文章紧紧围绕“礼”字展开论述,从“轨”和“物”的定义,到对国君行为的规范,再到具体的礼制规定,都体现了“礼”的重要性。这种以核心观点贯穿全文的写作手法,使文章逻辑严密、主题明确。
言辞的委婉与直接:臧僖伯在劝谏时,既直言不轨不物的危害,又在表达上有所委婉,避谈“观鱼”之事,而是从宏观的角度阐述国君的职责和行为准则。这种表达方式既体现了臣子对国君的尊重,又达到了劝谏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