圆的 6 类辅助线
圆是平面几何中对称性极强的图形,其核心性质(如垂径定理、圆周角定理、切线性质等)的应用往往依赖于辅助线的添加。圆中辅助线的核心思路是利用圆的对称性、半径相等性、圆心与弦/弧/切线的位置关系,将圆的问题转化为三角形(直角三角形、等腰三角形、全等/相似三角形)、四边形等基本图形的问题,进而通过三角形性质、勾股定理、全等判定等知识求解。
一、“连半径”类辅助线:利用半径相等,构造等腰三角形或全等/相似三角形
半径是圆的基本元素,且同一圆的所有半径相等,“连半径”是圆中最基础的辅助线之一,核心是通过连接圆心与圆上点(或切点),利用“半径相等”构造等腰三角形,或结合其他条件(如切线、圆周角)推导角度、线段关系。
1. 连半径,构造等腰三角形(圆心与圆上两点连线)
作法
连接圆心O与圆上任意两点A、B,形成△OAB。
原理
同一圆中半径相等,即OA=OB,因此△OAB是等腰三角形。
等腰三角形性质:①底角相等:∠OAB=∠OBA;②三线合一:若过O作AB的垂线(即弦心距),则该垂线平分AB(弦)和弧AB(对应弧)(此为垂径定理的基础)。
圆心角与圆周角关系:∠AOB(圆心角)=2∠ACB(圆周角,C为圆上异于A、B的点),可通过等腰三角形的底角与顶角关系推导(如∠OAB=∠OBA=(180°-∠AOB)/2,∠CAB+∠CBA=(180°-∠ACB),结合半径平行或垂直关系关联)。
适用场景
已知圆周角,求圆心角;或已知圆心角,求圆周角。
已知弦长,求弦心距(需结合“作弦心距”辅助线,见下文);或已知弦心距,求弦长。
证明圆上两点与圆心构成的三角形为等腰三角形,进而推导角度相等或线段相等。
示例
在⊙O中,弦AB=6,圆周角∠ACB=30°(C在圆上),求⊙O的半径。
作法:连接OA、OB。
由圆周角定理,∠AOB=2∠ACB=60°。
又OA=OB(半径相等),故△OAB是等边三角形(有一个角为60°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),因此OA=OB=AB=6,即⊙O的半径为6。
2. 连半径(圆心与切点连线),构造直角三角形(切线性质)
作法
若直线l与⊙O相切于点P,连接圆心O与切点P,形成线段OP。
原理
切线的核心性质:圆的切线垂直于过切点的半径,即OP⊥l,因此△OPQ(Q为l上任意一点)是直角三角形(∠OPQ=90°)。
直角三角形性质:可利用勾股定理(如OQ²=OP²+PQ²)、三角函数(如sin∠OQP=OP/OQ)推导线段长度或角度。
若有两条切线从同一点Q引向⊙O(切点为P、R),则QP=QR(切线长相等),且OQ平分∠PQP(切线长定理),此时△OQP≌△OQR(HL,OP=OR=半径,OQ公共)。
适用场景
已知切线长、圆心到切线外点的距离,求圆的半径(勾股定理)。
证明某直线为圆的切线(“连半径,证垂直”:若能证明直线与半径垂直,且直线过半径外端,则直线为切线)。
已知两条切线从同一点引出,求切线长或圆心与该点的连线平分切线夹角。
示例
已知点P在⊙O外,过P作⊙O的切线PA(A为切点),且PA=8,OP=10,求⊙O的半径。
作法:连接OA(OA为半径)。
因PA是⊙O的切线,故OA⊥PA(切线垂直于过切点的半径),△OAP为直角三角形。
由勾股定理:OA²+PA²=OP²,代入得OA²+8²=10²,解得OA²=36,故OA=6(半径为正),即⊙O的半径为6。
二、“作弦心距”类辅助线:结合垂径定理,转化弦与弧的关系
弦心距是圆心到弦的垂线段,“作弦心距”的核心是利用垂径定理(圆心到弦的垂线平分弦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),将弦长、弦心距、半径转化为直角三角形的三边(半径为斜边,弦心距和半弦长为直角边),进而用勾股定理求解。
作法
过圆心O作弦AB的垂线,垂足为M,形成垂线段OM(弦心距)。
原理
垂径定理:OM⊥AB ⇨ AM=MB=AB/2(平分弦),且弧AM=弧MB、弧AOM=弧BOM(平分弦所对的优弧和劣弧)。
直角三角形△OMA:OA为半径(R),OM为弦心距(d),AM为半弦长(l/2),满足勾股定理:R²=d²+(l/2)²——这是垂径定理的核心数量关系,可用于“知二求一”(已知R、d、l中的两个,求第三个)。
若有两条弦AB、CD,且OM⊥AB、ON⊥CD(M、N为垂足),则:①若AB=CD,则OM=ON(等弦对等弦心距);②若OM=ON,则AB=CD(等弦心距对等弦);③若AB>CD,则OM<ON(弦越长,弦心距越短)。
适用场景
已知弦长和半径,求弦心距;或已知弦心距和半径,求弦长。
已知弦长,证明弦所对的弧相等(通过弦心距相等推导)。
解决与“弦的中点”相关的问题(弦的中点与圆心的连线垂直于弦,即弦心距)。
示例
在⊙O中,半径R=5,弦AB的弦心距OM=3,求弦AB的长度。
作法:过O作OM⊥AB于M,连接OA(半径)。
由垂径定理,AM=AB/2,且△OMA为直角三角形(∠OMA=90°)。
由勾股定理:AM²+OM²=OA²,代入得AM²+3²=5²,解得AM²=16,故AM=4(长度为正)。
因此AB=2AM=8。
三、“连直径”类辅助线:利用直径所对圆周角为直角,构造直角三角形
直径是圆中最长的弦,其核心性质是“直径所对的圆周角为直角”(圆周角定理的推论),“连直径”的辅助线思路是通过连接直径的两个端点与圆上任意一点,构造直角三角形,进而利用直角三角形的性质(勾股定理、锐角互余、斜边中线等于斜边一半)求解。
作法
1. 若已知直径AB,连接圆上任意一点C(C异于A、B),形成△ABC;
2. 若需构造直角,可先作直径AB,再连接B与圆上一点C,形成Rt△ABC。
原理
圆周角定理推论:直径所对的圆周角为直角,即∠ACB=90°,因此△ABC是直角三角形(直角在C点)。
直角三角形性质:①勾股定理:AC²+BC²=AB²(AB为直径,长度为2R);②锐角互余:∠CAB+∠CBA=90°;③斜边中线等于斜边一半:若M为AB中点(即圆心O),则CM=AM=BM=R(因此直角三角形的外接圆半径等于斜边的一半)。
若有直角三角形ABC(∠C=90°),则其外接圆的直径为AB(即“直角三角形的斜边为外接圆直径”),可用于求外接圆半径。
适用场景
已知直径长度,求圆上一点到直径两端点的线段长度(勾股定理)。
已知圆上三点,且其中两点连线为直径,证明第三点与这两点构成直角。
证明某三角形为直角三角形(通过证明其斜边为圆的直径)。
解决与“直角”相关的圆问题(如已知直角,构造直径)。
示例
在⊙O中,AB为直径(AB=10),C为圆上一点,且AC=6,求BC的长度。
作法:连接AC、BC(AB为直径)。
由直径所对圆周角为直角,得∠ACB=90°,△ABC为直角三角形。
由勾股定理:AC²+BC²=AB²,代入得6²+BC²=10²,解得BC²=64,故BC=8(长度为正)。
四、“连圆心与弦的中点/弧的中点”类辅助线:利用对称性,推导垂直或平分关系
圆的对称性(轴对称、中心对称)是核心属性,“连圆心与弦的中点”或“连圆心与弧的中点”的辅助线,本质是利用对称性推导“垂直”或“平分”关系,与垂径定理直接关联,但更侧重“中点”这一条件的应用。
1. 连圆心与弦的中点:推导垂直关系
作法
若M为弦AB的中点,连接圆心O与M,形成线段OM。
原理
垂径定理的逆用:弦的中点与圆心的连线垂直于弦,即OM⊥AB。
延伸:若M为AB中点,且OM⊥AB,则M在圆心O与AB的垂线上,且OM为弦心距,同时平分弧AB(与垂径定理一致)。
应用:若有两条弦AB、CD,M、N分别为其中点,且OM=ON,则AB=CD(等弦心距对等弦)。
适用场景
已知弦的中点,证明过中点的直线垂直于弦(需连接圆心与中点)。
已知弦的中点和半径,求弦心距或弦长(结合勾股定理)。
2. 连圆心与弧的中点:推导垂直平分弦
作法
若M为弧AB的中点(优弧或劣弧),连接圆心O与M,形成线段OM,且OM与弦AB交于点N。
原理
垂径定理的核心:弧的中点与圆心的连线垂直平分弧所对的弦,即OM⊥AB且AN=NB(N为AB中点)。
延伸:若M为弧AB的中点,则∠AOM=∠BOM(圆心角相等),且MA=MB(弧中点到弦两端点的距离相等,△MAB为等腰三角形)。
应用:证明弧相等(若OM垂直平分AB,则M为弧AB中点);或证明线段相等(MA=MB)。
适用场景
已知弧的中点,证明过中点的直线垂直平分对应弦。
已知弦的垂直平分线过圆心,证明该直线经过对应弧的中点。
示例
在⊙O中,M为劣弧AB的中点,OM与AB交于N,且AB=8,ON=3,求⊙O的半径。
作法:连接OA(半径),因M为弧AB中点,故OM⊥AB且AN=AB/2=4(垂径定理)。
△OAN为直角三角形(∠ONA=90°),由勾股定理:AN²+ON²=OA²,代入得4²+3²=OA²,解得OA=5,即⊙O的半径为5。
五、“作切线”类辅助线:构造切线与半径的垂直,或切线长定理的应用
“作切线”类辅助线分为两种场景:一是过圆外一点作圆的切线(利用切线长定理),二是证明某直线为圆的切线(“连半径,证垂直”或“作垂直,证半径”),核心是利用切线与半径的垂直关系。
1. 过圆外一点作两条切线:利用切线长定理
作法
过圆外一点P,作⊙O的两条切线PA、PB(A、B为切点),连接OA、OB、OP。
原理
切线长定理:从圆外一点引圆的两条切线,切线长相等,即PA=PB;且OP平分∠APB(切线夹角),同时OP垂直平分AB(AB为切点连线)。
直角三角形:OA⊥PA、OB⊥PB(切线垂直半径),故△OAP≌△OBP(HL,OA=OB,OP公共),因此∠AOP=∠BOP(OP平分圆心角)。
延伸:AB为⊙O的弦,且OP⊥AB,M为AB中点,则OM为弦心距,且AM=BM。
适用场景
已知圆外一点到圆心的距离,求切线长(勾股定理)。
证明两条切线长相等,或切线夹角被圆心与外点的连线平分。
求切点连线的长度(结合弦心距与半径)。
示例
过点P作⊙O的两条切线PA、PB(A、B为切点),OP=10,⊙O半径OA=6,求切线长PA及切点连线AB的长度。
① 求PA:因OA⊥PA,△OAP为直角三角形,由勾股定理:PA=√(OP²-OA²)=√(10²-6²)=8。
② 求AB:设OP与AB交于M,由切线长定理,OP⊥AB且AM=AB/2。
△OAM为直角三角形,OM=√(OA²-AM²);同时,△PAM为直角三角形,PM=√(PA²-AM²),且OP=OM+PM=10。
代入得√(36-AM²)+√(64-AM²)=10,解得AM=24/5(过程略),故AB=2AM=48/5=9.6。
2. 证明某直线为圆的切线:“连半径,证垂直”或“作垂直,证半径”
作法1:连半径,证垂直(已知直线过圆上一点)
若直线l过⊙O上一点P,需证明l为切线,连接OP(半径),只需证明OP⊥l即可。
原理:切线的判定定理——经过半径外端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。
适用场景:已知直线与圆有公共点(即直线过圆上一点)。
作法2:作垂直,证半径(未知直线与圆是否有公共点)
若直线l与⊙O无明确公共点,需证明l为切线,过圆心O作OM⊥l于M,只需证明OM=⊙O的半径R即可。
原理:若圆心到直线的距离等于半径,则直线与圆相切(切线的定义延伸)。
适用场景:未知直线与圆是否有公共点,需通过距离判定。
示例
已知△ABC中,AB=AC,以AB为直径作⊙O,交BC于D,过D作DE⊥AC于E,证明DE为⊙O的切线。
证明:连接OD(半径,因D在⊙O上,故OD=OB=OA)。
因AB=AC,故∠B=∠C(等腰三角形底角相等);
因OB=OD,故∠B=∠ODB(等腰三角形底角相等);
因此∠ODB=∠C,故OD∥AC(同位角相等,两直线平行);
又DE⊥AC,故OD⊥DE(平行线的垂线性质);
因OD为⊙O半径,且OD⊥DE,故DE为⊙O的切线(“连半径,证垂直”)。
六、“构造圆内接四边形”类辅助线:利用圆内接四边形的对角互补或外角等于内对角
圆内接四边形(四个顶点都在圆上的四边形)有特殊性质:对角互补(∠A+∠C=180°)、外角等于内对角(∠DCE=∠A,E为BC延长线上一点)。“构造圆内接四边形”的辅助线思路是通过添加顶点或延长边,形成圆内接四边形,进而利用上述性质推导角度关系。
作法
1. 若已知三点A、B、C在⊙O上,需构造圆内接四边形,可在⊙O上取第四点D,连接AD、CD,形成四边形ABCD;
2. 若已知四边形ABCD的三个顶点在⊙O上,延长某一边(如BC至E),利用外角等于内对角(∠DCE=∠A)。
原理
圆内接四边形性质1:对角互补,即∠A+∠C=180°,∠B+∠D=180°(因圆周角之和为360°,且对角所对的弧之和为圆周)。
圆内接四边形性质2:外角等于内对角,即∠DCE=∠A(∠DCE为∠BCD的邻补角,∠BCD+∠A=180°,故∠DCE=∠A)。
延伸:若四边形对角互补,则该四边形内接于圆(圆内接四边形的判定定理,可用于证明四点共圆)。
适用场景
已知圆内接四边形的一个角,求其对角(利用互补)。
已知圆内接四边形的一个外角,求其内对角(利用外角等于内对角)。
证明四点共圆(通过证明四边形对角互补)。
示例
在圆内接四边形ABCD中,∠A=110°,延长BC至E,求∠DCE的度数。
由圆内接四边形的外角等于内对角,得∠DCE=∠A=110°。
(或:由对角互补,∠A+∠BCD=180°,故∠BCD=180°-110°=70°;又∠BCD+∠DCE=180°(邻补角),故∠DCE=180°-70°=110°)。
七、圆中辅助线添加的核心原则与总结
圆中辅助线的本质是“激活圆的性质”——通过辅助线将圆的半径、直径、弦、弧、切线等元素与三角形、四边形的性质结合,核心原则如下:
1. 见半径,想等腰:连接圆心与圆上点,利用半径相等构造等腰三角形,推导角度或线段关系;
2. 见切线,连半径(证垂直):切线与半径垂直是核心性质,无论是已知切线求长度,还是证明切线,均需优先连接半径;
3. 见弦,作弦心距(用垂径):弦长、弦心距、半径的勾股关系是解决弦问题的关键,作弦心距可直接关联三者;
4. 见直径,构直角(圆周角):直径所对圆周角为直角,是构造直角三角形的快捷方式,可结合勾股定理或三角函数;
5. 见中点(弦/弧),连圆心(推垂直):弦或弧的中点与圆心的连线垂直于弦,是垂径定理的逆用,可快速建立垂直关系;
6. 见圆内接四边形,用互补/外角:利用对角互补或外角等于内对角,推导角度关系,简化证明。
实际解题中,需结合题目已知条件(如是否有切线、直径、弦中点)和目标需求(如求半径、弦长、角度,或证明切线、垂直),灵活选择辅助线,优先激活与已知条件最相关的圆性质,将复杂问题转化为基本图形的计算或证明。
数学基础 : 小学数学、初中数学、高中数学、高等数学
- 小学数学:工程问题
- 小学数学:牛吃草问题
- 数论:裂项
- 数论:整除
- 数论:不定方程
- 数论:同余 \(a\equiv b(\bmod m)\)
- 数论:数的表示
- 二次根式
- 多项式:分解定理
- 多项式:乘法公式
- 多项式:因式分解
- 一元一次方程、N元一次方程组
- 一元一次不等式(组)
- 分式方程
- 一元二次、三次、N次方程、韦达定理
- 一次函数、二次函数、反比例函数
- 基于“中线”的 5 类辅助线
- 基于“角平分线”的 6 类辅助线
- 基于“高线”的 7 类辅助线
- 特殊三角形的辅助线
- 平行四边形(矩、菱、正)的辅助线
- 基于“平移”的辅助线
- 基于“旋转”的 5 类辅助线
- 基于“轴对称”的 5 类辅助线
- 梯形的 5 类辅助线
- 圆的 6 类辅助线
- 全等三角形、相似三角形
- 基于“全等三角形”的辅助线
- 基于“相似三角形”的辅助线
- 图形的轴对称、平移、旋转、中心对称
- 勾股定理
- 四边形
- 圆
- 定比分点、中点、黄金分割点
- 平行线分线段成比例定理
- 张角定理、分角、角平分线定理
- 三角形的垂心(H)
- 三角形的重心(G)
- 三角形的外心(O)
- 三角形的内心(I)
- 三角形的旁心(Ia、Ib、Ic)
- 垂足三角形
- 高中数学:必修B1-2、选修X1-2-3
- 集合、元素、性质、运算
- 命题、充分、必要、充要条件
- 全称量词、存在量词
- 一元二次不等式、函数、方程
-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
- 均值不等式
- 一元二次不等式:含参、恒成立、根分布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