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于“角平分线”的 6 类辅助线
角平分线的核心性质是“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角两边的距离相等”,以及其逆定理“到角两边距离相等的点在角的平分线上”。围绕这一核心,结合三角形全等、相似、等腰三角形性质等知识,衍生出多种辅助线作法,每种作法均对应特定的解题场景:
一、角平分线+垂线:构造等腰三角形(“三线合一”模型)
原理
角平分线兼具“角相等”和“线段(角平分线)为潜在对称轴”的属性,若过角平分线上一点作角平分线的垂线,该垂线会与角的两边相交,形成的三角形中,角平分线既是角平分线也是高,结合“等角对等边”可构造等腰三角形,利用“三线合一”(等腰三角形顶角平分线、底边上的高、底边上的中线重合)简化计算或证明。
作法
1. 设∠AOB的平分线为OC,任取OC上一点P;
2. 过P作OC的垂线,分别交OA于点M、交OB于点N;
3. 此时△OMN为等腰三角形,且OP是△OMN的顶角平分线、底边上的高、底边上的中线,即OM=ON,PM=PN,OP⊥MN。
适用场景
题目中出现“角平分线”,且需要证明“线段相等”(如OM=ON)或“线段垂直平分”(如OP垂直平分MN);
需利用等腰三角形的性质(如两腰相等、底角相等)推导角度或边长关系。
示例
已知:在△ABC中,AD平分∠BAC,且AD⊥EF(E在AB上,F在AC上),求证:AE=AF。
证明:∵AD平分∠BAC,∴∠EAD=∠FAD;又AD⊥EF,∴∠ADE=∠ADF=90°;
在△ADE和△ADF中,∠EAD=∠FAD,AD=AD,∠ADE=∠ADF,∴△ADE≌△ADF(ASA),∴AE=AF(也可直接由“三线合一”得出△AEF为等腰三角形,AE=AF)。
二、角平分线+两边距离:构造全等三角形(“角平分线性质”直接应用)
原理
角平分线的核心性质是“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角两边的距离相等”,因此过角平分线上任意一点,分别向角的两边作垂线,可得到两条相等的垂线段(距离),再结合公共边或已知边,能构造出全等的直角三角形(HL或AAS),从而实现边、角关系的转化。
作法
1. 设∠AOB的平分线为OC,任取OC上一点P;
2. 过P作PD⊥OA于点D,作PE⊥OB于点E;
3. 由角平分线性质得PD=PE,且OP为公共边,因此Rt△OPD≌Rt△OPE(HL),进而可得OD=OE、∠OPD=∠OPE等结论。
适用场景
题目明确给出“角平分线”,且需要证明“线段相等”(如PD=PE、OD=OE)或“角度相等”(如∠OPD=∠OPE);
涉及“距离”(垂线段长度)的计算或证明,例如求角平分线上某点到两边的距离。
示例
已知:在△ABC中,BD平分∠ABC,点D在AC上,DE⊥AB于E,DF⊥BC于F,且DE=3,AB=8,BC=6,求△ABC的面积。
解:∵BD平分∠ABC,DE⊥AB,DF⊥BC,∴DF=DE=3(角平分线性质);
△ABC的面积=△ABD的面积+△CBD的面积=(1/2×AB×DE)+(1/2×BC×DF)=(1/2×8×3)+(1/2×6×3)=12+9=21。
三、角平分线+截长补短:构造全等三角形(“边的和差”证明场景)
原理
当题目中出现“角平分线”且需要证明“一条线段等于另外两条线段的和或差”(如“AB=AC+CD”“AB=AD-BC”)时,可利用角平分线的“角相等”属性,通过“截长”(在长线段上截取一段等于其中一条短线段)或“补短”(将其中一条短线段延长,使延长部分等于另一条短线段),构造出全等三角形,将“线段和差”转化为“线段相等”证明。
作法
1. 截长法(以“证明AB=AC+CD”为例)
已知AD平分∠BAC,点D在BC上,目标证明AB=AC+CD;
操作:在AB上截取AE=AC(使AE等于其中一条短线段AC);
推导:∵AD平分∠BAC,∴∠EAD=∠CAD;又AE=AC,AD=AD,∴△AED≌△ACD(SAS);
由全等得ED=CD、∠AED=∠ACD;后续再结合其他条件(如∠BED=180°-∠AED,若∠ACD与∠B互补,可证∠BED=∠B,进而得EB=ED=CD),最终AB=AE+EB=AC+CD。
2. 补短法(以“证明AB=AC+CD”为例)
已知AD平分∠BAC,点D在BC上,目标证明AB=AC+CD;
操作:延长AC至点F,使CF=CD(使延长后的AF=AC+CF=AC+CD,目标转化为证明AB=AF);
推导:∵CF=CD,∴∠F=∠CDF,∴∠ACB=∠F+∠CDF=2∠F;
若AD平分∠BAC且∠B=∠F(需结合题目其他条件推导,如∠B=∠ACB/2),则在△ABD和△AFD中,∠BAD=∠FAD,∠B=∠F,AD=AD,∴△ABD≌△AFD(AAS),∴AB=AF=AC+CD。
适用场景
核心场景:题目含“角平分线”且结论涉及“线段和差”(如AB=CD+EF、MN=PQ-RS);
延伸场景:需要将分散的线段集中到同一条线段上,利用全等三角形实现边的转化。
示例
已知:在△ABC中,∠BAC=120°,AD平分∠BAC,BD=2,DC=1,求AB的长。
(提示:用截长法)在AB上截取AE=AC,连接DE;∵AD平分∠BAC,∴∠EAD=∠CAD=60°;
由AE=AC、AD=AD,得△AED≌△ACD(SAS),∴DE=DC=1,∠AED=∠ACD;
∵∠BAC=120°,∴∠B+∠ACD=60°;又△AED≌△ACD,∴∠AED=∠ACD,∴∠B+∠AED=60°;
∵∠AED=∠B+∠EDB(三角形外角性质),∴∠B+∠B+∠EDB=60°,即2∠B+∠EDB=60°;
又DE=1、BD=2,若∠EDB=60°-2∠B,结合余弦定理或等腰性质可推得∠B=30°,进而得AB=2AE=2AC(过程略),最终AB=2。
四、角平分线+平行线:构造等腰三角形(“等角对等边”模型)
原理
角平分线提供“一组相等的角”(如∠1=∠2),若过角的一边上某点作角平分线的平行线,或过角平分线上某点作角的一边的平行线,可利用“平行线的内错角/同位角相等”(如∠2=∠3),进而得到“∠1=∠3”,由“等角对等边”构造出等腰三角形,实现“角相等”到“边相等”的转化。
作法
1. 过角的一边上的点作角平分线的平行线
设OC平分∠AOB(∠AOC=∠COB),在OA上取一点P;
过P作PD∥OC,交OB于点D;
由PD∥OC,得∠AOC=∠APD(同位角相等),∠COB=∠PDB(同位角相等);
又∠AOC=∠COB,∴∠APD=∠PDB;若再结合其他条件(如P为OA中点),可推得△PDB为等腰三角形(PD=BD)。
2. 过角平分线上的点作角的一边的平行线
设OC平分∠AOB(∠AOC=∠COB),在OC上取一点P;
过P作PD∥OA,交OB于点D;
由PD∥OA,得∠AOC=∠OPD(内错角相等);
又∠AOC=∠COB,∴∠OPD=∠COB,由“等角对等边”得PD=OD,即△OPD为等腰三角形。
适用场景
题目含“角平分线”,且需要证明“线段相等”(如PD=OD、BD=PD);
需利用等腰三角形的“两腰相等”或“底角相等”,将角度关系转化为边长关系,简化计算(如求线段长度、角度大小)。
示例
已知:在△ABC中,BD平分∠ABC,DE∥BC交AB于E,若AE=3,AB=8,求DE的长。
解:∵DE∥BC,∴∠EDB=∠DBC(内错角相等);
又BD平分∠ABC,∴∠EBD=∠DBC,∴∠EDB=∠EBD;
由“等角对等边”得DE=BE;
∵AB=8,AE=3,∴BE=AB-AE=8-3=5,∴DE=BE=5。
五、角平分线+延长线段:构造全等三角形(“对称补形”模型)
原理
角平分线可看作角的“对称轴”,因此过角的一边上的点,作角平分线的对称点(或延长某条线段至对称点),可使角的两边形成对称图形,构造出全等三角形。核心是利用“角平分线的对称性”,将分散的角或边集中到同一个三角形中,实现条件的整合。
作法
1. 设AD平分∠BAC,点D在BC上,在AB上取一点E,连接DE;
2. 延长DE至点F,使DF=DE,连接CF;
3. 若AD平分∠BAC且BD=CD(D为BC中点),则可证△BDE≌△CDF(SAS,BD=CD,∠BDE=∠CDF,DE=DF);
4. 由全等得BE=CF、∠B=∠DCF,进而结合AD平分∠BAC,可推得∠BAF=∠CAF,再证△AEF≌△ACF(或其他全等),实现边、角转化。
适用场景
题目含“角平分线”且存在“中点”(如D为BC中点),需要利用中点的“线段相等”属性构造全等;
需将某条线段延长后与角的另一边形成对称,利用全等三角形补充缺失的条件(如补充∠B=∠DCF,使角度关系完整)。
示例
已知:在△ABC中,AD平分∠BAC,D为BC中点,求证:AB=AC。
证明:延长AD至点E,使DE=AD,连接BE;
∵D为BC中点,∴BD=CD;
在△ADC和△EDB中,AD=DE,∠ADC=∠EDB(对顶角相等),CD=BD,∴△ADC≌△EDB(SAS);
∴AC=BE,∠CAD=∠BED;
又AD平分∠BAC,∴∠CAD=∠BAD,∴∠BAD=∠BED;
由“等角对等边”得AB=BE,又AC=BE,∴AB=AC(即△ABC为等腰三角形)。
六、角平分线+外接圆:利用圆的性质(“圆周角定理”辅助)
原理
角平分线平分的角为“圆周角”时(如△ABC内接于圆O,AD平分∠BAC),由“圆周角定理”(同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)可知,角平分线AD会经过弧BC的中点(或与弧BC的中点重合),此时可利用圆的性质(如弧相等、弦相等、切线性质)辅助解题,将角平分线的“角相等”转化为“弧相等”或“弦相等”。
作法
1. 设△ABC内接于圆O,AD平分∠BAC,交圆O于点D;
2. 由“圆周角定理”,∠BAD=∠CAD,故弧BD=弧CD(相等的圆周角所对的弧相等);
3. 因此D为弧BC的中点,进而得BD=CD(等弧所对的弦相等),且OD⊥BC(圆心到等弧的连线垂直于弦);
4. 若过D作圆O的切线DE,由“切线性质”(切线与半径垂直)和“弦切角定理”(弦切角等于所夹弧所对的圆周角),得∠EDB=∠BAD(弦切角∠EDB夹弧BD,圆周角∠BAD夹弧BD),结合AD平分∠BAC,可推得角度关系。
适用场景
题目明确涉及“三角形内接于圆”(即存在外接圆),且含“角平分线”;
需要利用“弧相等”“弦相等”“弦切角”等圆的性质,推导边或角的关系(如证明BD=CD、OD⊥BC)。
示例
已知:△ABC内接于圆O,AD平分∠BAC交圆O于D,求证:BD=CD。
证明:∵AD平分∠BAC,∴∠BAD=∠CAD;
∵△ABC内接于圆O,∠BAD和∠CAD均为圆周角,且∠BAD对弧BD,∠CAD对弧CD;
由“圆周角定理”:相等的圆周角所对的弧相等,∴弧BD=弧CD;
又“等弧所对的弦相等”,∴BD=C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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