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政治 选修3 第二课 把握逻辑要义
一、“逻辑”的多种含义
“逻辑”一词的来源及含义演变:“逻辑”一词源自希腊文“logos”,原意是指思想、言辞、理性、规律等。在现代汉语中,“逻辑”有着多种含义,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对思维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,其含义也逐渐丰富和精确。
“逻辑”的不同用法:
与“规律”同义:在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中,我们常常会说“事物发展的逻辑”“历史的逻辑”等,这里的“逻辑”指的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客观必然性。例如,“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,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,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逻辑”,强调的是社会发展所遵循的客观规律。
指“逻辑规律与规则”:在逻辑学领域,“逻辑”主要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。这些规律和规则是人们进行正确思维和有效推理的准则,如同一律、矛盾律、排中律等逻辑基本规律,以及各种推理、论证的具体规则。例如,“在进行推理时,必须遵循逻辑规则,否则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”,这里的“逻辑”就是指思维的规律和规则。
指认识问题的某种“思维方法”:我们还会说“这个人的逻辑思维很强”“他的论证缺乏逻辑”等,这里的“逻辑”指的是一种思维方式或方法。具有良好逻辑思维的人能够有条理地分析问题、合理地进行推理和判断,而逻辑思维欠缺的人则可能在表达和思考问题时出现混乱。例如,在解决数学问题时,运用逻辑方法能够帮助我们从已知条件推导出正确的答案。
指“逻辑学”这门学问:“逻辑”也是一门学科的名称,即逻辑学。逻辑学是研究思维规律和方法的科学,它系统地探讨了思维的形式结构、逻辑规律以及各种逻辑方法,为人们正确地进行思维活动、准确地表达思想、有效地进行论证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导。例如,亚里士多德的《工具论》就是逻辑学的经典著作之一,对后世逻辑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二、狭义逻辑学与广义逻辑学
狭义逻辑学:
定义:狭义逻辑学指的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形式逻辑。它侧重于从形式结构方面研究思维的正确性,关注的是思维形式的有效性和推理的合理性,而不涉及思维内容的真假。
主要内容:形式逻辑主要包括词项逻辑、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等。词项逻辑研究词项的性质、种类以及词项之间的关系,通过对词项的分析来构建正确的推理形式;命题逻辑则以命题为基本单位,研究命题的真假关系以及命题之间的逻辑联结词,如“且”“或”“如果……那么……”等,从而确定复合命题的真假值和推理的有效性;谓词逻辑进一步深入到命题内部的结构,对个体词、谓词和量词等进行分析,能够更精确地表达和处理复杂的逻辑关系。
广义逻辑学:
定义:广义逻辑学是指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在内的整个逻辑学体系。辩证逻辑是关于辩证思维的规律、方法和形式的科学,它强调从辩证法的角度研究思维的运动和发展,注重对事物的矛盾、变化和发展的把握,与形式逻辑相辅相成,共同构成了完整的逻辑学理论。
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关系:形式逻辑主要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和静态的逻辑关系,它为人们提供了一套精确、严密的推理工具,确保思维的确定性和一致性。而辩证逻辑则侧重于研究思维的辩证运动和动态发展,它关注事物的矛盾性、变化性和整体性,强调从对立统一中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。二者在研究对象、研究方法和功能作用等方面有所不同,但又相互补充、相互促进。在实际的思维活动中,我们既需要运用形式逻辑来保证思维的准确性和严密性,又需要运用辩证逻辑来把握事物的复杂性和发展变化,从而更全面、更深刻地认识世界和解决问题。
三、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
同一律:思维的确定性要求:
同一律的内容:同一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,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,不能混淆概念,也不能转移论题。也就是说,在同一思维过程中,所使用的概念和判断必须始终保持一致,其含义和范围不能随意改变。例如,在讨论“什么是幸福”这个问题时,我们必须明确“幸福”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,并在整个讨论过程中始终按照这个确定的含义来使用它,不能一会儿将“幸福”定义为物质的满足,一会儿又将其定义为精神的愉悦,否则就会导致思维混乱,无法进行有效的交流和讨论。
违反同一律的错误及表现:违反同一律的常见错误有“混淆概念”和“偷换概念”以及“转移论题”和“偷换论题”。“混淆概念”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,无意识地将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使用。例如,“人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,张三是人,所以张三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”,这里就混淆了“人类”和“张三这个具体的人”两个不同的概念。“偷换概念”则是故意违反同一律,将不同的概念进行替换,以达到混淆视听或歪曲事实的目的。“转移论题”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,无意识地将讨论的话题从一个问题转移到另一个问题。例如,本来在讨论学习方法的问题,却突然转到了对老师教学方法的评价上。“偷换论题”则是故意改变话题,以逃避对原问题的讨论或误导他人。
矛盾律:思维的一致性要求:
矛盾律的内容: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时间、从同一方面、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“A”和“非A”不能同真,其中必有一假。也就是说,在同一思维过程中,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成立,否则就会出现逻辑矛盾。例如,“这个苹果是红色的”和“这个苹果不是红色的”这两个论断,在同一时间、从同一角度看,不可能同时为真,必然有一个是假的。
违反矛盾律的错误及表现:违反矛盾律的错误称为“自相矛盾”。自相矛盾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,有的是在同一语句中同时肯定两个相互矛盾的概念或判断。例如,“他是一个勇敢又怯懦的人”,“勇敢”和“怯懦”是相互矛盾的品质,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具备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属性。有的则是在前后的表述中出现矛盾。例如,一个人先说“我明天一定去参加会议”,后来又说“我明天可能不去参加会议”,这就前后矛盾了。
排中律:思维的明确性要求:
排中律的内容: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时间、从同一方面、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“A”和“非A”,不能同假,其中必有一真。也就是说,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中,必须肯定其中一个,不能对两者都加以否定,否则就会犯“两不可”的错误。例如,“这个数要么是偶数,要么是奇数”,在给定的数的范围内,这两个判断必有一个是真的,不能既否定它是偶数,又否定它是奇数。
违反排中律的错误及表现:违反排中律的错误主要表现为对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都不明确表态,采取回避或含糊其辞的态度。例如,别人问“你是否同意这个方案”,回答说“我既不同意也不反对”,这种回答就违反了排中律,没有明确表达自己的态度,导致思维不明确。
四、逻辑思维基本要求的意义
遵循逻辑思维基本要求的重要性:遵循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。只有遵循同一律、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基本规律,才能保证思维的确定性、一致性和明确性,使我们的思维更加严密、准确、有条理,从而有效地进行推理、论证和交流。如果违反了这些基本要求,就会导致思维混乱、逻辑错误,无法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,也难以理解和接受他人的意见,甚至会在实践中做出错误的决策和判断。例如,在科学研究中,如果科学家不遵循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,就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,影响科学理论的发展和应用;在法律辩论中,如果律师违反逻辑规律,其辩护就可能缺乏说服力,无法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逻辑思维基本要求在不同领域的作用:
在科学研究领域: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是科学研究的基石。科学家们在提出假设、进行实验、分析数据、推导结论等过程中,必须严格遵循逻辑规律,确保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结论的可靠性。例如,爱因斯坦在创立相对论的过程中,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和数学推导,对经典力学的局限性进行了深入分析,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观点,推动了物理学的重大发展。
在学术交流领域:遵循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有助于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率和质量。学者们在撰写论文、参加学术会议、进行学术讨论等活动中,只有运用准确、清晰、有条理的逻辑表达,才能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准确地传达给他人,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价他人的研究成果,促进学术思想的碰撞和学术创新。
在日常生活领域: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需要运用逻辑思维来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,做出合理的决策和判断。例如,在购买商品时,我们需要对商品的质量、价格、性能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,运用逻辑推理来判断哪种商品更符合自己的需求和利益;在与人交流时,遵循逻辑规律能够使我们的表达更加清晰、准确,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,提高沟通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