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政治 必修3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
一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
我国的民主党派:我国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、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,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、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,是参政党。
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:长期共存、互相监督、肝胆相照、荣辱与共。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:
性质: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,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,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。
职能: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。
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:
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。
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、文化和建设生态文明。
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。
二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
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:我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,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,大杂居、小聚居、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,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中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。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:
自治地方:分为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(旗)三级。
自治机关: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。
自治权: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,依法行使自治权,即根据本地方、本民族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方面的特点,自主管理本地方、本民族的内部事务。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:
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。
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。
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。
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。
三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
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:
农村村民自治: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。
城市居民自治: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。
基层群众自治的内容:
民主选举:村民或居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成员。
民主决策: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,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;村民可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,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。
民主管理: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等形式,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,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村里的日常事务;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,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,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质询。
民主监督:村民或居民可通过村务公开、民主评议村干部、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,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;居民可通过居民会议等形式,监督居民委员会的工作。
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义:
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,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。
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我国的这三项基本政治制度,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相辅相成,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整体系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