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等数论:剩余类、完全剩余系、简化剩余系
一、剩余类
设\(m\)是一个正整数,对于任意整数\(a\),所有与\(a\)模\(m\)同余的整数构成的集合,称为模\(m\)的一个剩余类。
记为\(\overline{a}\),其中\(\overline{a}=\{x|x\in Z,x\equiv a(\bmod m)\}\)。
例如,当\(m = 5\)时,模\(5\)的一个剩余类\(\overline{2}=\{\cdots,-8,-3,2,7,12,\cdots\}\),这些数除以\(5\)的余数都是\(2\)。
二、完全剩余系
从模\(m\)的每一个剩余类中各取一个代表元素,所构成的集合称为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例如,\(\{0,1,2,3,4\}\)是模\(5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通常情况下,最小非负完全剩余系是\(\{0,1,\cdots,m - 1\}\),但完全剩余系的选取不唯一,\(\{-2,-1,0,1,2\}\)也是模\(5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完全剩余系的性质
性质一:元素个数固定:模\(m\)的完全剩余系含有\(m\)个元素。这是因为模\(m\)共有\(m\)个不同的剩余类,每个剩余类取一个代表元素组成完全剩余系,所以元素个数为\(m\)。
性质二:同余关系保持:设\(\{a_1,a_2,\cdots,a_m\}\)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,对于任意整数\(b\),\(\{a_1 + b,a_2 + b,\cdots,a_m + b\}\)也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证明如下:
假设\(a_i + b\equiv a_j + b(\bmod m)\)(\(i\neq j\)),根据同余的性质,两边同时减去\(b\),可得\(a_i\equiv a_j(\bmod m)\),这与\(\{a_1,a_2,\cdots,a_m\}\)是完全剩余系矛盾,所以\(\{a_1 + b,a_2 + b,\cdots,a_m + b\}\)中任意两个元素模\(m\)不同余,即它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性质三:乘法保持(在与\(m\)互质的情况下):设\(\{a_1,a_2,\cdots,a_m\}\)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,若整数\(c\)与\(m\)互质\((c,m)=1\),则\(\{ca_1,ca_2,\cdots,ca_m\}\)也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证明如下:
假设\(ca_i\equiv ca_j(\bmod m)\)(\(i\neq j\)),因为\((c,m)=1\),根据同余除法性质,可得\(a_i\equiv a_j(\bmod m)\),这与\(\{a_1,a_2,\cdots,a_m\}\)是完全剩余系矛盾,所以\(\{ca_1,ca_2,\cdots,ca_m\}\)中任意两个元素模\(m\)不同余,即它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剩余类和完全剩余系的应用
简化计算:在计算整数关于模\(m\)的同余问题时,可以利用完全剩余系来简化计算。
例如,计算\(1001\times1002\times\cdots\times2000\)除以\(1000\)的余数。因为\(\{1001,1002,\cdots,2000\}\)与\(\{1,2,\cdots,1000\}\)是模\(1000\)的完全剩余系,所以\(1001\times1002\times\cdots\times2000\equiv1\times2\times\cdots\times1000(\bmod1000)\),而\(1\times2\times\cdots\times1000\)能被\(1000\)整除,余数为\(0\)。
同余方程求解:在求解同余方程\(ax\equiv b(\bmod m)\)时,剩余类和完全剩余系的概念也很有用。
例如,通过在模\(m\)的完全剩余系中逐一验证来求解简单的同余方程。对于方程\(3x\equiv1(\bmod5)\),在模\(5\)的完全剩余系\(\{0,1,2,3,4\}\)中分别代入\(x\)进行验证,找到满足方程的解\(x = 2\)。
三、简化剩余系
设\(m\)是一个正整数,一个模\(m\)的简化剩余系是指从模\(m\)的完全剩余系中与\(m\)互质的数所构成的集合。
例如,对于\(m = 10\),其完全剩余系是\(\{0,1,2,3,4,5,6,7,8,9\}\),而与\(10\)互质的数为\(1,3,7,9\),所以\(\{1,3,7,9\}\)是模\(10\)的一个简化剩余系。
简化剩余系性质
性质一:元素个数与欧拉函数相关
模\(m\)的简化剩余系中元素的个数为\(\varphi(m)\),其中\(\varphi(m)\)是欧拉函数。
例如,当\(m = 6\)时,\(\varphi(6)=2\)(因为与\(6\)互质的数有\(1\)和\(5\)),其简化剩余系可以是\(\{1,5\}\)。
性质二:乘法封闭性(在一定条件下)
设\(r_1,r_2\)是模\(m\)的简化剩余系中的任意两个元素,则\(r_1r_2\)(模\(m\)运算后)的结果仍然属于模\(m\)的简化剩余系(前提是\((r_1r_2,m)=1\))。例如,对于模\(8\)的简化剩余系\(\{1,3,5,7\}\),\(3\times5 = 15\equiv7(\bmod8)\),\(7\)仍然属于模\(8\)的简化剩余系。
构造简化剩余系的方法
方法一:筛选法(基于完全剩余系)
先写出模\(m\)的完全剩余系,然后逐一判断每个元素与\(m\)是否互质,将互质的元素挑选出来组成简化剩余系。
例如,对于\(m = 12\),完全剩余系是\(\{0,1,2,3,4,5,6,7,8,9,10,11\}\),通过判断互质关系,得到简化剩余系为\(\{1,5,7,11\}\)。
方法二:利用已知简化剩余系和同余关系构造(对于互质的整数)
设\(m_1\)和\(m_2\)是互质的正整数,已知模\(m_1\)的简化剩余系\(r_{11},r_{12},\cdots,r_{1\varphi(m_1)}\)和模\(m_2\)的简化剩余系\(r_{21},r_{22},\cdots,r_{2\varphi(m_2)}\),可以通过中国剩余定理构造模\(m = m_1m_2\)的简化剩余系。具体构造过程较为复杂,需要根据同余方程求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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