剩余类和完全剩余系
1. 剩余类的定义
设\(m\)是一个正整数,对于任意整数\(a\),所有与\(a\)模\(m\)同余的整数构成的集合,称为模\(m\)的一个剩余类。
记为\(\overline{a}\),其中\(\overline{a}=\{x|x\in Z,x\equiv a(\bmod m)\}\)。
例如,当\(m = 5\)时,模\(5\)的一个剩余类\(\overline{2}=\{\cdots,-8,-3,2,7,12,\cdots\}\),这些数除以\(5\)的余数都是\(2\)。
2. 完全剩余系的定义
从模\(m\)的每一个剩余类中各取一个代表元素,所构成的集合称为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例如,\(\{0,1,2,3,4\}\)是模\(5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通常情况下,最小非负完全剩余系是\(\{0,1,\cdots,m - 1\}\),但完全剩余系的选取不唯一,\(\{-2,-1,0,1,2\}\)也是模\(5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3. 完全剩余系的性质
性质一:元素个数固定:模\(m\)的完全剩余系含有\(m\)个元素。这是因为模\(m\)共有\(m\)个不同的剩余类,每个剩余类取一个代表元素组成完全剩余系,所以元素个数为\(m\)。
性质二:同余关系保持:设\(\{a_1,a_2,\cdots,a_m\}\)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,对于任意整数\(b\),\(\{a_1 + b,a_2 + b,\cdots,a_m + b\}\)也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证明如下:
假设\(a_i + b\equiv a_j + b(\bmod m)\)(\(i\neq j\)),根据同余的性质,两边同时减去\(b\),可得\(a_i\equiv a_j(\bmod m)\),这与\(\{a_1,a_2,\cdots,a_m\}\)是完全剩余系矛盾,所以\(\{a_1 + b,a_2 + b,\cdots,a_m + b\}\)中任意两个元素模\(m\)不同余,即它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性质三:乘法保持(在与\(m\)互质的情况下):设\(\{a_1,a_2,\cdots,a_m\}\)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,若整数\(c\)与\(m\)互质\((c,m)=1\),则\(\{ca_1,ca_2,\cdots,ca_m\}\)也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证明如下:
假设\(ca_i\equiv ca_j(\bmod m)\)(\(i\neq j\)),因为\((c,m)=1\),根据同余除法性质,可得\(a_i\equiv a_j(\bmod m)\),这与\(\{a_1,a_2,\cdots,a_m\}\)是完全剩余系矛盾,所以\(\{ca_1,ca_2,\cdots,ca_m\}\)中任意两个元素模\(m\)不同余,即它是模\(m\)的一个完全剩余系。
4. 剩余类和完全剩余系的应用
简化计算:在计算整数关于模\(m\)的同余问题时,可以利用完全剩余系来简化计算。
例如,计算\(1001\times1002\times\cdots\times2000\)除以\(1000\)的余数。因为\(\{1001,1002,\cdots,2000\}\)与\(\{1,2,\cdots,1000\}\)是模\(1000\)的完全剩余系,所以\(1001\times1002\times\cdots\times2000\equiv1\times2\times\cdots\times1000(\bmod1000)\),而\(1\times2\times\cdots\times1000\)能被\(1000\)整除,余数为\(0\)。
同余方程求解:在求解同余方程\(ax\equiv b(\bmod m)\)时,剩余类和完全剩余系的概念也很有用。
例如,通过在模\(m\)的完全剩余系中逐一验证来求解简单的同余方程。对于方程\(3x\equiv1(\bmod5)\),在模\(5\)的完全剩余系\(\{0,1,2,3,4\}\)中分别代入\(x\)进行验证,找到满足方程的解\(x = 2\)。